9月2日港股配資,上海市商務委等多部門印發《上海市推動直播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(2024-2026年)》。
《計劃》提出,到2026年,上海市直播經濟發展持續保持國際領先地位,對產業賦能作用明顯,行業生態更加完善,直播電商規模平穩增長,直播各類業態豐富多元、結構科學,主體不斷集聚,形成高效協同的直播經濟生態,建立健全高標準的行業規范與監管機制,力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直播經濟高地。
專家認為,政策出臺有利于進一步加快推動上海市直播經濟高質量發展,優化直播經濟發展環境,促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,完善直播產業生態,積極發揮直播經濟對消費、貿易、產業及文化的賦能帶動作用,為上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。
規模力爭達到6000億元
按照規劃,到2026年,上海市直播電商零售額力爭達到6000億元,直播經濟各類主體規模不斷壯大,形成10個全國領先、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頭部直播平臺,培育一批規模大、帶動作用強、國內有影響力的主播服務機構(簡稱MCN機構),打造一批國內知名的各類直播活動IP品牌,梳理發布100個特色直播場景。
為了實現這一目標,《計劃》對直播主體培育進行了明確的要求。一是推動直播平臺創新發展。推動直播平臺提升大數據、人工智能、擴展現實等技術應用水平,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優質案例。二是提升直播基地能級。加強對MCN機構的培育、孵化和服務,優化直播基地空間分布,鼓勵中心城區圍繞區域經濟發展建設一批直播基地。三是培育壯大MCN機構。支持電商類MCN機構規模化發展,成立上海國際MCN發展與服務聯盟,為上海市MCN機構做好信息、認證、政務服務等活動。
在政策支持方面,《計劃》支持金融機構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,開發符合直播經濟主體經營特點和發展需求的產品和服務,加大貸款投放力度。鼓勵各類風險資本支持直播經濟發展。探索建立完善金融服務新興產業的專業化機制,支持直播經濟業態、模式創新。依托本市商務高質量發展、新基建貼息、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等專項資金政策,加大對直播經濟集聚區、直播基地、公共服務平臺、創新型直播項目的支持。發揮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,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。
5808直播基地總經理劉明朗認為,《計劃》的制訂充分聽取了基地和企業的意見,在基地能級提升、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方面的發展指明了方向,激發了基地開展模式上的創新思路,堅定了相關主體大力發展直播經濟的決心和信心。建議下一步實施中,要更加重視直播經濟生態的打造,更加重視直播人才的孵化和培育。
支持直播經濟走出去
從文件內容看,《計劃》強調直播經濟與傳統產業的聯動發展。《計劃》提出,以直播帶動產業,鼓勵直播平臺深度嵌入上海市工業企業產業鏈供應鏈,幫助企業打開銷路、拓展市場、提升能級,促進產業穩增長。
《計劃》要求,進一步聚焦服飾尚品、化妝美品、精致食品等上海本土制造時尚消費品,鼓勵制造業企業通過直播促進原創設計和品牌建設,打造“上海時尚出品”品牌與創新產品。推動直播平臺、MCN機構與本地特色產業、產品的供需對接,探索個性化定制等創新生產模式,豐富產品供給。鼓勵涉農區開展電商示范村建設,通過直播拓展特色農產品銷路。
不僅如此,為鼓勵和支持上海市直播平臺和電商類MCN機構開展國際化布局,開展多語種直播拓展海外市場,《計劃》鼓勵海外布局的電商平臺拓展直播業務,完善海外供應鏈建設,提升服務能力。支持本市內容類MCN機構拓展國際業務,開展我國優秀傳統和文化的境外直播,講好中國故事,傳播好中國聲音,演繹上海精彩。
此外,《計劃》鼓勵開展跨境電商直播業務。鼓勵跨境電商企業依法合規開展直播業務,通過直播方式拓展銷售渠道,帶動更多優勢產品出口,并進一步擴大國際交流合作,鼓勵上海市文化領域企業通過直播深耕海外傳播渠道,助力“文化出海”,豐富“上海文化”品牌的數字內涵,促進海外傳播和跨文化交流。
同時,《計劃》要求做好直播經濟走出去服務。加強對直播經濟各類主體國際化經營中的指導,推進直播企業提高在海外風險防范意識,降低海外運營風險。
復旦大學教授張伊娜認為,《計劃》厘清了直播經濟的分類與特征,精準抓住了直播經濟的核心要素分類施策,既關注國內外消費市場,也著眼于引進來走出去,與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方向高度吻合;體現了政府對消費新業態、新模式發展及時的政策響應,將有力助推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。
復旦大學消費市場大數據實驗室此前發布的《上海數字消費發展的特點與趨勢報告》顯示,2023年上海線上消費規模達到1.59萬億元,同比增長8.5%,其中直播零售額達到4371億元,同比增長20.9%,遠高于同期網絡零售增速,占全國直播零售額的10.7%。
據上海市重點電子商務企業統計,今年一季度港股配資,上海市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額8978.9億元,同比增長12.7%。另據商務部商務大數據監測,今年一季度,上海市實現網絡零售額3614.5億元,同比增長17.2%,在全國占比11%。
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,不代表配資炒股門戶觀點